首都体育学院2009年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018 0900]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院2009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2010115-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达到“教指委”规定的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建议分数线(64分)。

2.专科学历考生须达到“运动健将”运动水平。

二、具体复试安排和程序

1115

9:3011:00考生报到、考生资格审查(教学综合楼201

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推荐意见。专科学历考生还须提供“运动健将”证书和达到“运动健将”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

14:0015:30  政治笔试(教学综合楼101

2116  复试

 8:3012:00专业知识面试

13:3017:00专业技能测试

3117下午  公布复试成绩

三、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1.政治笔试:考试时间1.5小时,满分为100分。以时事政治(2009年国内外大事)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考试内容。

2.专业知识面试:以考生报考专业领域的学科前沿、学术动态进展为主要考试内容。采用面试形式,分考生自述、题库抽题及现场提问三部分,考试时间为15分钟/人,其中:①考生自述,约3分钟;②题库抽题及回答,约7分钟;③现场提问及回答,约5分钟。满分为1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对运动训练、体育教学及社会体育指导领域的考生采取技能评定方法进行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请运动训练、体育教学及社会体育指导领域的考生于111前将体育专项上报研究生部:yanzhao@cipe.net.cn(邮件主题注明:体育硕士复试专项名称),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教师进行复试。

四、录取原则

1.考生须提交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2.政治、专业知识面试及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复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及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三部分,政治笔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30%,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占30%

4.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

5.拟录取的专科学历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单独录取。

6.拟录取计划总数为50名。

五、收费标准及住宿须知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要求,复试收费标准为:100/人。

外地考生需要住宿的请提前与研究生部联系(联系电话:010-82099034),并把住宿请求发至邮箱: yanzhao@cipe.net.cn(邮件主题注明:体育硕士复试住宿申请)

 

六、其他有关事宜复试时通知。

关于2009年体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政治理论考试的重要通知

我院2009年体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定于201011517日进行,其中政治理论考试于115日下午14:0015:30在教学科研综合楼201教室进行,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将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材料。

政治考试涉及有关知识范围(供参考)如下:

1、时事政治(2009年国内外大事)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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