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处高级管理] 2009-03-05 01:53:25 |
| | 各部门(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www.npopss-cn.gov.cn)与《申报公告》一起发布。现将我院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特别是标有黑体字的句子要认真阅读,完全领会。
二、针对《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年3月2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2.各类项目申报者要严格按照《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选择课题或自行拟定题目。特别提请注意:应用经济学科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进行申报。 3.请注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控制在一至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4.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三、报送时间: 2009年3月16日下午4:00为报送材料截止时间,过时不再受理。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严格按规定要求(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一式6份)报送。
四、报送地点:教学科研综合楼706室,联系电话:82099035
首都体育学院科研处
200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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