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科部各岗位人员考核与奖惩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理论学科部]
2005-11-03 11:01:55.0

本办法是依据学院有关各岗位人员的考核文件制定的。

1.对各岗位人员的考核,依据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对照各岗位职责规定的任务要求进行。

2.考核工作一般每年年底进行1次,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和等次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是否续聘以及职务晋升和工资待遇改善的主要依据。

3.考核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在教学、科研、教研、教辅、管理工作和继续教育、参加集体活动等具体内容上进行。

4.考核时,先由个人做出年度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应材料,教研室召开会议对照岗位职责进行评议,初步提出考核等次,提交部务委员会会议。理论学科部召开部务委员会会议,对各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各类人员的考核等次。

5.为表彰、鼓励先进,避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在对各岗位人员考核基础上,奖优罚劣。

6.理论学科部对在教学、科研、教研、教辅、教研室和办公室管理等工作表现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和未完成岗位职责者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表彰、奖励和批评教育一般每年年底进行1次,特殊情况随时执行。

7.凡年度考核优秀者,理论学科部将颁发奖励证书,通报表扬,并视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凡年度考核合格者,返还全部20%岗位津贴。年度教学工作任务未完成者,扣除600元;科研任务未完成者,扣除400元;继续教育任务未完成者,扣除200元。

8.对任课教师违反教学管理常规,未能如约完成教学任务的,扣除课时津贴的办法如下:

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之内者,扣发1个课时费的1/3;迟到或提前下课5~10分钟,扣发1个课时的课时费;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扣发2个课时的课时费。上课中擅自离开教学地点的处罚同上。

未携带教学工作计划、进度、讲稿、点名册上课,扣发1个课时的课时费。

擅自调课或在其他教室上课,扣除该次课(2学时)的课时费。

误课或擅自停课,扣发2次课(4学时)的课时费。

9.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和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者,每次扣发10元,并在理论学科部通报批评。

10.屡次违规者,视情节加重处罚。

.理论学科部建立日常教学管理日志,记录教学违规现象。学科部和各教研室要经常与教务处、督导组、研究生部、成教部、各系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征询课堂常规贯彻方面的反馈意见。

12.对于违规现象,教研室主任要填报“教学事故处理登记表”,并在“月汇报”中上报。知情不报者,一经发现同违规者一起接受处罚。

此《办法》的解释权在理论学科部,若有与院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院规定为准。

 

 

 

理论学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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