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信息来源:学生处]
2006-05-22 09:37:32.0

首都体育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体院学字[2006]15号)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明确学院学生班级工作的任务,促进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激励机制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提高学生工作的实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有凝聚力较强的班级核心;

(二)有健康向上的政治风气;

(三)有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有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

(五)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

(六)有丰富的科技文体等课外活动;

(七)有整洁、美观的宿舍生活环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班团支部未被院团委确定为合格支部;

2.班干部不能团结一致,带头作用较差;

3.没有以班委、团支部的名义组织过集体活动;

4.有考试舞弊事件;

5.本班学生有违反校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6.本班学生有在院外违纪报告、影响学院荣誉的;

7.本班发生影响学院稳定的重大事件;

8.全班学生的考试不及格率,低年级大于5%、高年级大于3%以上的;

第二条 评选标准及方法

(一)考评内容

 

     

分值

较好

一般

较差

 

 

政治思想

 

15

班级工作坚持德育首位,开展专题活动,思想政治工作有成效,班级稳定

4

4

3

2

1

0

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优创先”活动,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4

4

3

2

1

0

党建工作有成效,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落实、党员发展坚持质量标准。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党员人数;占全班学生总人数的比例。

7

7

5

4

3

2

 

 

 

 

学风建设

 

45

课堂教学秩序

5

5

4

3

2

2

学风浓、学习成绩优良率60%以上(59-50%49-40%39-30%),重修率低年级在5%以内,高年级在3%以内

12

12

10

8

6

4

班级学生科研创业立项项目和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6

6

5

4

3

1

班级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学术讲座、演讲及知识竞赛等

6

6

5

4

3

1

上课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4

4

3

2

1

0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情况

4

4

3

2

1

0

早操、晚点名出勤情况

4

4

3

2

1

0

班级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4

4

3

2

1

0

 

 

 

 

 

 

班风建设

 

30

执行学院管理规定,制定符合本班实际的学生管理制度,认真填写班级会议记录

3

3

2

1.5

1

0

班级干部工作负责,严以律己,有威信、工作成效好

3

3

2

1.5

1

0

遵守三堂一馆等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杜绝有损班级、院系、学校荣誉的事件

4

4

3

2

1

0

班级工作在某方面突出、有特色、有创新

4

4

3

2

1

0

学院卫生检查评比,寝室卫生合格,争创“文明寝室”有成效

4

4

3

2

1

0

班级治安保卫治理工作责任制考核合格。无盗窃事件、无火灾事故、无打架斗殴、无打麻将、无赌博

3

3

2

1.5

1

0

班级完成院、系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按质要求上报各种材料

3

3

2

1.5

1

0

班级干部积极参加院举行的各种培训、会议

3

3

2

1.5

1

0

积极参加院、系重大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3

3

2

1.5

1

0

社会活动

10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上交调查报告达50%以上

4

4

3

2

1

0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4

4

3

2

1

0

班级有社团活动或社团成员

2

2

 

1

 

0

参考分值

加分

班级学生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4

运、民系学生,英语通过四级加5分;体、社学生加4

运、民系学生,英语通过六级加8分;体、社学生加6

英语通过四级的,每人次加分(康、管、新)

3

英语通过六级的,每人次加分(康、管、新)

5

计算机通过等级的,每人次加分

5

减分

通报批评

每人次扣1

 

(二)、考评方法

1.班级工作每年度考核一次,由各系组成考评小组,在系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的主持下进行;

2.各班先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系考评小组对班级的自评结果逐一进行审核(查看相关记录及材料),综合各项成绩,确定考评结果,考评在80分以上的班才有资格参评先进班集体;

3.各系按照该年级班20%的比例向学院推荐,并上报有关的考评材料,所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各系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班、系级评选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学生处聘请由一线教师、管理干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答辩评审小组,根据班级事迹和答辩情况,以投票方式确定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单位上报学院批准。

第三条 表彰与奖励

凡被评为院级先进班集体的班,学院授予“首都体育学院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1000元奖金,并有资格参加当年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第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六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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